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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改革內容為以下:
1.重新定義“學位”(Degree): 根據新規,只有特定類別的學位符合485簽證申請要求。
研究生證書不再被視為“學位”,而研究生文憑(Graduate Diploma)只有在緊接相關的本科、碩士或博士學位后修讀,才符合申請條件。
2.取消“澳洲學習要求”(ASR):新政策取消了485簽證中對“澳洲學習要求”的強制性規定。
某種程度上申請流程得到了簡化,但也對畢業生的資質審核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3.學術要求更新:Clause 485.231新增了具體的學術資格和學習參數,明確了申請人必須滿足的標準。
與之前相比,審核流程更加細化,確保申請人具備符合澳大利亞標準的教育背景。
4.區域政策強化:根據新規,持有第二次或后續485簽證的申請人,必須在指定的地區生活、工作或學習。